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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武县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及缴费温馨提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28日

成武县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及缴费

温馨提示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以后,传统的面对面立案、缴费模式被彻底更改,采取网上申请立案、网上缴费模式。网上申请立案、缴费的好处显而易见,足不出户,只要有网络、加上一部智能手机或电脑,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及律师,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形式下,能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减少疫情传播。

  目前网上申请立案的途径有下面几种:

  1、在电脑上登陆“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注册信息后,可以进行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立案,而且该平台支持诉状自动生成。省去了另外书写诉状的步骤;

  2、在微信上关注“中国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完成实名认证后,进入“山东移动微法院”,点击“我要立案”进行网上立案申请。

  3、律师、法律工作者代理的案件,在电脑上登陆“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点击“网上立案”,进行立案申请;

  4、没有电脑和智能手机的当事人,可以到成武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或者“24小时法院”,携带立案所需材料,法院有专门诉讼服务人员帮助办理网上立案申请。“24小时法院”也提供全天候24小时网上自助立案服务。

  5、现全国法院均已开通跨域立案,当事人远在外地,也可以就近选择一家法院,到他们的诉讼服务中心,由当地法院的工作人员协助办理跨域立案。

  诉讼费缴费渠道有下面几种:

  1、省内35家非税代收银行网点(不含青岛地区)。

  2、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收费窗口,支持银行卡缴费。

  3、网上立案的,登陆“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在该案信息点击“网上缴费”进行缴费。

  4、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点击“山东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录入20位缴款码进行缴费。

  5、微信关注“山东财政”公众号,进入后点击“微服务”---“非税缴费”----“按缴款码”,录入20位缴款码进行缴费。

  6、“爱山东”APP,地区选择“山东省”---“省本级”,搜索“非税缴费”, 录入20位缴款码进行缴费。

  20位缴款码,在法院生成诉讼费缴费通知书时自动生成,如不知道可以联系法院查询。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成武县人民法院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明确了申请司法救助的案件类型,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并规定了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的情形: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2、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

  3、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4、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

  5、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

  6、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7、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8、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

  9、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的;

  10、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11、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的;

  1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13、当事人为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社会救助站、特殊教育机构等社会公共福利单位的;

  14、其他情形确实需要司法救助的。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应在起诉或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其中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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